共享經濟如何重新定義未來?
今天,當我們外出旅游時,我們可以選擇不住在酒店,而是通過Airbnb大搖大擺地走進一個陌生人的家,并在這里以遠低于酒店的價格享受自己的假期。我們如果有多余的房間也可以不讓它閑置,而是通過這種方式來變現。
今天,當我們要去往某地時,除了出租車、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之外,我們還可以選擇Uber、滴滴快的等企業(yè)的專車、順風車,這背后的服務提供者可能不是專職司機,而是私人車主;我們也可以選擇從PP租車租用一輛車,車輛的來源不是專業(yè)的租車公司,而是有閑置車輛的個人。這些服務提供了用戶更為豐富的出行選擇,對于有多余運力資源或者閑置車輛的車主來說,也多了一份額外的收入。
今天,我們可以在跑腿兔(TaskRabbit)或者國內的威客網站上很方便地出售自己的時間,從事收發(fā)快遞、取送干洗衣服等工作或者為需要我們特殊技能的人提供幫助;我們也可以通過P2P理財的方式共享自己的資金,提供給有需要的人。所有這一切都可以幫助我們在工作中之外獲取一份收入,慢慢的也許他們就成為了我們的工作。
這是一場正在發(fā)生的革命,這場革命打破了我們關于生活、消費、所有權和工作的舊有觀念,他被稱作共享經濟。在這種經濟模式中,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每個人都可以將自己閑置的汽車、房產等物品,以及時間、知識、技能和資金等資源分享給需要的用戶,并從中獲取一份回報。對于另一方來講,他們就不再需要擁有這些物品或者資源,而是只要使用權就可以了。美國得克薩斯州立大學社會學教授馬科斯·費爾遜(Marcus Felson)和伊利諾伊大學社會學教授瓊·斯潘思(Joe L. Spaeth)在其1978年3月發(fā)表的論文(Community Structure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 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中正式提出了共享經濟的概念,而人們在更早的時間里就有共享物品和資源的行為,這一現象也一直都在延續(xù),只不過受限于科技水平的發(fā)展,以往的共享只能在小范圍內進行。
2011年前后,短租網站Aribnb和打車應用Uber在美國大獲成功,隨之共享經濟開始在全球引爆,以共享經濟之名興起的各種創(chuàng)業(yè)公司不斷涌現,這一模式也得以顯性化和規(guī)?;饾u成為了影響和改變人們生活和工作方式的一股強大力量。2011年,共享經濟被美國《時代周刊》稱為是將改變世界的十大想法之一。這背后的一切與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fā)展密不可分,通過智能手機我們每個人都可以隨時隨地的保持在線,這樣與個體相關的物品和資源也就相當于聯網了,從而也就具備了快速地與其他節(jié)點建立無窮多連接的可能。在互聯網高效的連接效率下,這些閑置的資源可以以非常低的成本被重新組織與精準匹配起來,閑置的資源得到了盤活,提高了我們對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減少了浪費,從而也就創(chuàng)造了價值。而這一切并沒有依靠對社會資源過多新增的消耗,僅僅是通過高效地連接,讓交換變得更有效率就實現了,這就是共享經濟的魅力所在。依靠這樣的方式,共享經濟正在重新定義很多行業(yè)的服務模式和服務流程,也在不斷地顛覆著我們以往的消費習慣和生活方式。
當租車越來越方便,打車越來越容易,我們關于移動出行的任何需求都能以更經濟、有效的方式得到滿足時,我們真的還需要再去購買一輛車嗎?汽車的保有量是否會因此而下降呢?這些問題還沒有明確的答案,不過寶馬、大眾汽車等一些具有先見之明的公司已經推出了汽車共享項目,以適應未來趨勢的發(fā)展。
當我們在任何地方都可以輕易地找到短租或者長租房間,非常有效地滿足我們外出對住的需求時,我們真的還需要去入住酒店嗎?在國外,酒店行業(yè)的一些企業(yè)已經開始向政府施壓,請求政府對Airbnb之類的公司進行限制,從中我們可以讀到其中的不安與恐懼。
當我們可以輕易地共享自己的時間,出售自己的一技之長,并從中獲得合理的回報,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個體可以脫離組織而存在,那么公司的組織模式和社會分工的協(xié)作流程是否會因此而改變呢?
以上這些問題的答案還有賴于共享經濟的進一步發(fā)展,但毫無疑問的是經由共享經濟平臺,我們可以通過對資源的有效置換和對時間的合理分配,發(fā)揮自己的專長,以我們更喜歡的方式生活和工作,這無疑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個更為美好的未來。而從社會發(fā)展的層面來看,隨著共享經濟的日益普及,每個人都可以以更為合理的方式消費,也同時都能以更多、更有效的方式創(chuàng)造價值,這將不斷推動社會接近帕累托最優(yōu)狀態(tài),社會福利也由此逐漸最大化。
共享經濟可以為我們帶來更加美好的生活,但這條道路注定不會是一帆風順的。
首先,共享經濟的出現在不斷地考驗著我們傳統(tǒng)的法律體系和利益分配機制。例如專車服務的興起為監(jiān)管層帶來了全新的稅收、安全和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我們立法的進度已經大大落后于經濟發(fā)展的速度了。此外,專車服務也極大地沖擊了出租車行業(yè)多年來的壟斷地位和獨享壟斷利潤的狀況,由此全球各地有關專車和出租車之間的沖突事件此起彼伏。在這些因素的推動下,我們看到在世界各地都有打壓或者限制專車服務的行為。我們希望的是政府或者相關機構能夠根據這些新模式對現有的法律條款或者條例做出一些調整,將共享經濟納入法律監(jiān)管的范圍,促使其健康地發(fā)展,而不是冒然地禁止或者抑制。
其次,共享經濟基本上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自主交易,是典型的C2C模式。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交易往往伴隨著巨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每一個個體的千變萬化導致服務水平的千差萬別,這個時候就需要共享經濟平臺去花費較多的時間和精力,清晰地定義服務的模式、服務的流程,以及服務的規(guī)范,還要制定明確的規(guī)則來確保大家按照同一套規(guī)則來操作。
無論如何,我們相信隨著科技的發(fā)展和人們思想的進步,裹挾無限期待的共享經濟一定會進一步爆發(fā)。而現在,這一切才剛剛拉開帷幕。
全部評論